那訊號以無聲彷有聲 領略時未須解碼



又一個十七號,半週年了。今天流了淚,可是我們又上了一課。有些時候,一個無聲的擁抱更勝任何言語,然而我只能無可奈何地看著螢幕按按按,這就是遠距戀愛。謝謝你,特意打長途回來。即使只隱隱聽到你的呼吸聲,已經足以讓我的心安定下來。

這段日子裡,我們相聚分離參半,但你知道嗎……
我已習慣
你走在我的右手邊
一起看無聊搞笑片
約好去看地中海的藍
我已習慣
我們在一起像Old friend
分享生活裡的一切
我知道你每個笑有不同的意義存在
:)

歌詞是這樣唱,其實,你偏愛走在我的左手邊、牽我的左手。嘻。
得知友人將要離開澳洲,到英國實習了。我問她情況,才知原來她發了超過二百封電郵,踫巧一位好心的 professor 把她的電郵轉發了,才輾轉得到一個沒薪金的實習機會。佩服她的堅毅。哎,將來的路一點也不易走的,不像以前發十封信就會有回音阿,黃思恆,好好記著阿。

只想趕快回去過冬

嗨,好熱阿。好幾年沒在香港過春夏了,在太陽高高掛的二十七度氣溫下走動時,心裡默默自我催眠:我不熱,沒有汗要流、我不熱,沒有汗要流……。

即使沒人約沒事辦也不想慵懶的留在家,寧可到區內的商場逛逛,或者喝杯咖啡、寫寫日記也好。題外話, 一杯平庸的咖啡,在香港憑什麼賣得比澳洲還要貴?難道是因為在澳洲喝咖啡是人民習慣,在香港則成了潮流玩意?

至於簽證的事,暫且不欲多說;口述過很多遍,不想多交代了。Just hope things will turn out alright. 但目前的階段,只有耐心等待。我也不願任由光陰無意義的耗掉,總之自己心裡有數,亦有依計行事--還是該算是,見步行步?

若果要說盡我的掛牽恐怕談天光

聽完你睡前在 talkbox 傳我的訊息,眼淚不由自主地傾巢而出。那不過是個十三秒的短訊息,而那幾句情話你基本上每個晚上都對我說一篇。昨天聽到徐若宣的《好想你》,也只是靜靜的淌了淚,擦擦眼睛坐直身子就什麼都好了。沒想到這普通不過的錄音訊息竟使我無法再控制內心壓抑良久的情緒。我也想親口對你說聲晚安,卻無論如何也止不住抽泣聲,我不要你聽到我哭。打開枕邊的小布袋往裡頭深深吸氣--什麼也嗅不到,因為哭得鼻子都塞住了。

我已經想你想得,無法以筆墨形容了。

因為時差的關係,香港時間還未到半夜,你便早已熟睡。偏偏自己是隻夜貓子,你知道嗎,想你的深夜最難熬。過去的這些深夜,不是拉著朋友陪我聊天不許他們去睡,就是無聊地碎碎糖果;阿,今天還在想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我每個晚上都是看 9gag 看到睡著,原來就是自你離開的那一晚起。

你說家裡的汗衫都很破舊了,正隨處閒逛的我半小時內給你添了兩件新衣。是因為太想你吧,看到好看的男裝想你穿給我看、看到你愛的糖果減價便想大量入貨、看到前面的情侶,心裡不禁默默唱起「街侶愛人一對對」……現在只能握著電話的左手也很想念你右手的溫度。

晚上散步到你家樓下,面前的是一片只有聲沒有畫的漆黑的海,和一點點對岸大廈的燈火,身後的是你擁著我陪我等車回家的巴士站。我用手機錄下那微弱的海浪聲和斷斷續續駛近駛遠把海浪聲完全蓋過的汽車聲,想要讓你聽。不知你能不能聽得出來,錄下的還有糾纏在空氣中我對你的思念。

原來才過了一週又一天



Hi my one and only
這麼多天沒見 可是我總想起你的聲音在我耳邊
今天心情好嗎 是否不愉快 要一切都看得開 世界沒有太壞
雖然不在你身邊 我的心有一條線 連著你 牽著你
好想你 想到願意相信 我就閉上了眼睛你在這裡
別忘記 我們的約定 一直都在我心裡
不管你在哪裡 不要忘了我有多麼愛你
續上,其實我怕汗衫在自己家放久了會漸漸失去你的味道,於是把它放置在小布袋內好好保存著,每天都打開來嗅一嗅。嗯,好香。(勁變態)
凌晨五點多,還是未有絲毫睡意。雖然一向四五點才睡,也因為肚子太餓睡不著,可是我真的好想你。幸好手上有一件你的短袖衣,能嗅嗅屬於你的味道。(變態!)

我會記著你在信裡寫的話

三月。你已回到悉尼繼續學業了。之前你問我要不要來送機,我一口拒絕,怕在你爸媽面前忍不住淚。其實才不過暫別數星期,明明也試過,本身更非十分眼淺的人,卻幾度因為不捨而在你面前落淚。

還記得十一月份,你過來陪我過生日以後,你回悉尼專心應付考試,我留在坎培拉拼命工作賺錢,三星期沒有見面--是我們分隔的最久的一次。那次其實並沒有特別想念你。是因為太忙碌了吧,除了打工,既要考試又要趕報告,還要忙搬家。反而十二月份只是分別了短短十來天,卻因為每天只是跟爸媽吃喝玩樂空閒得很,想你想到瘋。我知道,要讓自己好過一點,就是讓自己忙碌起來。友譏笑說:「那麼你多弄幾個網頁吧!接下來不如為你家貓貓弄一個!」

所以,我會把自己的日程塞滿一點。記過去單身的歲月以及在澳留學的功勞,自問是個習慣了孤單,也懂得享受一個人的樂趣的女孩。雖然剛才獨自走在街上的時候,有點想念在你身旁被你牽著的感覺,然而和你形影不離的這段日子,並未把我這些年來的修行瓦解。我仍是那個不怕孤單的我。

菲比.十七

去年剛開始有讀攝影的念頭的時候,便說要做個網頁,當是自己的 portfolio。說易難行,寫網頁好大工程阿,於是當初發電郵到攝影工作室求學習機會時,都只是隨便於履歷上附帶 flickr 的連結。後來好友介紹了一個寫網頁的好幫手,解決了我一切疑難,就只剩下最傷腦筋也最費時的部分--篩選照片了。過程中發現最近好像愈來愈拍不出好照片,是已經到了所謂的瓶頸位嗎。結果網頁上放的好像都是舊作品比較多。

其實早在做網頁前就想過,要取個什麼名字?想過乾脆用自己的全名,像大部分外國攝影師那樣。可是沒多少個人懂得唸 Szehang,Phoebe Wong 又過於普通;畢竟中國人的姓氏不及西方國家的獨特。最重要的是,實在不願捨棄十七這個號碼。為免侵犯美國青年雜誌 Seventeen 版權,決定把它放在名字後面,當是起個假姓氏的作用吧。

如今終於有一個屬於自己、代表自己的網頁。下一步,便是再次發電郵找實習。還有還有,設計月曆呀!

有興趣的,歡迎到<這裡>看看,給點意見:)

@phoebeseventeen

年頭開始在 instagram 每日一照,用一張相記錄當天的事或感受。一直維持至今雖然只是短短兩個月,但已比一向三分鐘熱度的自己預期中要久了。更沒想過的是自己愈寫愈起勁、愈寫愈私人,真的有點把那邊當是網誌,看我最近產量很低就知道吧。好友議諷我寫千字文,說的也是,人家明明只是個主要分享照片的平台。喜歡 instagram,除了因為能圖文並茂(一般比較懶於把手機上的照片傳到電腦),也因為有些感受或動態,是希望能跟好朋友分享的。還有追看這裡的,又剩下小貓多少隻呢?

舊花生

只不過是更衣時候突然想到老友中學時邊嚎哭邊使勁地擁著我對我說的一句話,又突然心血來潮的登入了那個舊網誌,讀了幾篇從前寫的 protected post。

曾寫過一篇這樣的 private post,於兩年前:「喜歡一個人,便想從任何渠道了解他多一點。 假若他有寫網誌的習慣,最初定必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探看他的過去,然後緊貼他的更新。 即使每篇日誌也長如千字論文仍是會一字一句的慢慢細看,甚至一看再看,務求從字裡行間探索他的內心世界; 即使每篇日誌都只是乏味的生活紀錄,還是想藉此而了解他的喜好和習慣、朋友都是怎麼樣的人。 只是我喜歡過的人,都沒有這個習慣。」原來我的 stalkerish tendencies 早就不知怎的培養了出來,大概是源於自己始終無法放下對過去的執著吧。

老友跟我提起,那時喜歡我差不多六年前寫過的一句:「也許我有一刻 甚至有一段日子 是真的放下了 但 不是現在這一刻」可能是從前愛情小說看太多,不得不承認,用文字表達的心跡總帶點嬌柔造作的成分。

讀著從前的日誌,就好像在播放回憶的錄像帶,一直倒帶看自己這些年來在思路上的成長。我有時讀不同年份的,有時隨心按到那裡便看那裡,不一定依時序。老友說喜歡從前的我,我的那種真,是坦蕩蕩的。我問她我現在很假嗎?「不,只是你現在很悶。你曾是其中一個使我的中學生涯更刺激有趣的人。其他人不會明白,因為他們的生命中並沒有黃思恆的出現。」當然,有多少個十五歲青春少艾會借醉壯膽,然後跑到喜歡的人跟前大聲表白?當年我真係請唔少花生你食,我說。嗯,正所謂,年少輕狂。我還未老,我還瘋狂得起--I'm crazily in love, with my boyfriend.

行動力

我總是有很多、很多想做(卻又因為極度欠缺行動力而完全沒做過)的事。其實來來去去都是這幾項吧。


  • 閱讀。
    中和英也要。唉也,看看那些中學年代很愛看、最近被翻出來準備送人或捐贈的愛情小說都好過什麼都不看丫;不看別的英文書籍,最起碼也完成那本買了兩年卻讀了一百頁都無的《A Game of Thrones》丫。
  • 手寫日記。
    隔幾天花幾十分鐘記記心跡,像這天下午般,不是很好嗎?甚至可以帶出門寫阿,總好過玩 candy crush 吧?
  • 打網誌。
    運用書面語的一份堅持(早在很久以前已)開始沉沒,夾雜著口語英語,變得不論不類。一直覺得好文筆的女生有種獨有的韻味和氣質,妄想自己多寫書面語就能變身氣質女生哈哈哈 what a joke。
  • 做一個 portfolio/website。
    唔識整網頁呀!唔想學 ps 呀!點解我個人咁多藉口。現在有個最簡單容易的主意:不如多弄個 flickr 當是自己的網頁吧,舊的精選作品要貼,近期的當然要。
  • 去年說好的以 canberra/sydney 為題的 postcard 型月曆呢……
  • 勤!健!身!
  • 還有十天時間,做一份得體的禮物。

研討會

謝謝你愛我
因為你愛我
讓我做最真實的我

這晚帶你一同出席與兩位中學好友的飯聚,因一件小如芝麻綠豆的事,引發了我們散席後的一場研討。

想起剛過去的週末和爸媽在家晚飯時看到一個綜藝節目,男藝人對妻子生完寶寶後身形走樣有點微言,說「人家李嘉欣生完像沒生過一樣呢」。結果把女主持人惹毛了:「你又唔係許晉亨,有咩資格要你老婆好似李嘉欣咁呀?你話丫?」說完才勉強收起氣憤的臉容。

每個人心目中也有一個乎合自己所有要求、條件的理想情人,但這人物只活在自己的構想裡,現實中身邊的那一位多多少少定有落差。是的,你不是我心目中的理想情人,可是我喜歡你、愛你。你的好,我固然欣賞;你的壞,我也樂意接受和包容。自知與你心中的完美女友也有一段距離,所以我正努力地,一點一點的,為你改變。

你說「我又靜又孱,又唔係你中意既大叔型」,問我會否覺得你並不適合我。很多正值熱戀期的情侶勉強接受了對方的缺點,但當日子久了感情淡了,這就成了分手的致命原因。你告訴我,有些人相信森林裡還有更好的樹,不懂知足,總是盲目地追求所謂的更好,而無視了自己所擁有的;又有些人覺得自己的不及別人好,可是他們看到的好,很多時候也不是事實的全部。

這些愛情大道理,我當然會。我一直用自己的方式,想要讓你知道我非常珍惜身邊的這一個你,可是有些時候卻忘了體諒,對你提了苛刻的要求。我要時常提點自己,你對我的好、為我做的一切,都不是必然的。謝謝你為我停步、為我留守。以後,我也只想守住你這一棵樹。

每一次的「研討會」後,我都變得更了解你、更愛你。

全球情侶故事也相近

看到朋友在面書分享一段由新聞傳播系的畢業生拍攝的短片,描述女主角從中學階段到二十多歲這段日子當中所發生過的愛情,而每個人也總能從上述故事找到共嗚。

看後喜歡,覺得他也會喜歡和有所共嗚,於是傳給他。最初只是跟他聊聊哪個哪個角色幾靚仔,後來他問我,會覺得他像片中那個很疼你但只跟你行街睇戲食飯、和酒肉朋友沒兩樣的男角嗎。然後討論開始認真起來。

不,一點也不像。單憑你看完影片後會和我分享看後感、一起反思過去、展望將來這一點,我就知道,you are far more than that。我們未必一拍即合,也沒有很多共同興趣,但誰說情侶一定是這樣子的?我喜歡我們現在的相處模式。只要你也喜歡,那就很好了。

無業

原來自回港後我的生活盡是吃喝耍樂,都沒什麼有意思的事情值得記下來。連從前間中寫寫的日常點滴,都轉移到方便我在手機圖文並茂的 instagram 去了。

親友問我有在找工作嗎,我隨手揚起綠色髮尾反問:我這樣能找到工作嗎?其實頭髮只是藉口,是我存心暫時不想工作。去年九點半起床、十一點到公司、八點左右離開,有試過加班到十一點多。不加班的話回到家都九點了,陪家人吃飯難,約朋友也難。不過也聯絡了去年的老闆,猜想當時裝設計師的她大概不會介意我的綠髮。而她也歡迎我回去,還答應讓我每週工作四天,不過我們還未有共識何時復工。

其實發錢寒的我,又點會唔想返工。戶口每天有出無入,你覺得我心裡好過嗎。可是身邊多了一個他,想到數十天後又要與之分隔兩地,就只想每天都黏著他了。二月份吧,差不多要重新投入工作了。至於髮色,讓我多玩兩、三個月吧。

每日一照



近幾天開始用相片寫日誌,貼於 instagram。一天一張,希望能維持下去:)

@PHOEBEFEEBEE

誰人又相信一世一生這膚淺對白

「甜言蜜語,聽下好喇。」我非常謹遵此教誨,耳朵吃進甜言後,大腦懂得把其糖衣去掉,首要技巧包括忽略「永遠」、「一輩子」 及其同義字。雖然還只是十八廿二,但已過了無知地相信永遠的年齡。於是我早早就跟你說,我不相信你的情話。

然而,剛剛讀到一位 blogger 談「永遠」--「有這麼一剎那讓你讓我說永遠不也是很美麗的事嗎?」然後有網友回應說:「那一刻的誠心誠意,已經有永遠的意義。」

你說過,你有的,是想和我一直走下去的心。有人願意對自己說永遠,的確是一件很有福氣的事。謝謝,謝謝你的誠心誠意。

《從群體到寂寞》

譬如你說你特別看重你和朋友同儕相廝守相消磨的時光。我不反對。人生,其實像一條從寬闊的平原走進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結夥而行,歡樂地前推後擠、相濡以沫;一但進入森林、草叢和荊棘擋路,情形就變了,各人專心走各人的路,尋找各人的方向。那推推擠擠同唱同樂的群體情感,那無憂無慮無猜忌的同儕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期有。離開這段純潔而明亮的階段,路其實可能愈走愈孤獨。你將被家庭羈絆,被責任綑綁,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複雜和矛盾壓抑。你往叢林深處走去,愈走愈深,不復再有陽光似的夥伴。到了熟透的年齡,即使在群眾的懷抱中,你都可能覺得寂寞無比。--《親愛的安德烈:兩代共讀的三十六封家書》(p.49)
就讓我們好好珍惜目前還算純潔明亮的群體階段。

有個人

「回到家要跟我說一聲。」
「嗯。」
「你不再是一個人了,有個人在別處擔心你、等著你。」
「知道了。我好像每次也很乖的報平安,不是嗎?」
「目前紀錄良好啦。」

怎料這一次,回到家以後就真的忘了。

你問我是不是覺得你很煩很長氣。不、一點也不。謝謝你讓我知道,我不再是一個人,除了父母,還有一個在乎我的人在別處擔心我、等著我。

#myboyfriendismybestfriend

我們一人一碗麻辣米線,窸窸窣窣的埋頭吃著。

你忽然說起你爸爸,然後告訴了我一些你們店裡的人與事。怎樣的經歷和環境造就怎樣的人阿,我說。我想起昨天跟你逛書店時讀到龍應台和她兒子合寫的《親愛的安德烈》裡面的幾段,於是用我有限的組織和表達能力笨拙的跟你簡述了當年連什麼是高速公路都不知道的龍應台從她家鄉的無知的漁村得到了什麼,而我們這一代又培養了什麼不同的價值觀。這麼一段短短的分享卻用了我好多的腦汁,疏於閱讀使我對中文的運用感覺愈來愈吃力。說著說著我們聊到小時候怎麼死讀語文硬背文法,開始真正把英文活學活用以後才明暸當時上英文中學的自己語文學得有多爛。接著又扯到小學時代的趣事;你說你不喜歡當風紀因為朋友在打乒乓球的時候你要被迫參與「領袖訓練」,我說我放學集隊時被針對我的風紀拉我到看台前罰站,班主任剛好看到了,卻沒看到在含冤的我的眼眶裡打轉的眼淚。

一頓二十分鐘能吃完的午飯,我們花了四、五倍時間完成。我喜歡說話,卻永遠表達不好。謝謝你總是很耐心的聆聽。我想起我們第一次見面的那個晚上,我吱吱喳喳的高聲說個不停,桌子對面的你靜靜的看著我,偶爾回應兩句。而你的聲線很溫和、很平穩。那不是冷淡,卻讓我為自己過份高漲的情緒感到尷尬。我說你很文靜,你說自己不是個多話的人。那時候,我以為跟你談不來;我以為我的熱情溶化不了你。直到後來認識了你的朋友,看到你們之間的相處,我才知道原來那個晚上的你話算很多了。

希望我們除了是男女朋友,也能是無所不談的知心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