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不可能喜歡我拍的每一張照片,她會給我意見,讓我改進;感覺自己在她的帶領下正慢慢走出框框,突破自己。她給我很多鼓勵和信心,讓我覺得自己原來也不是一無是處。
這麼喜歡這份工作,大概並非因為自己鍾情設計--當然我也很喜歡自己正在學習的一切--而是因為 E。她不但相信我的能力,更令我也開始相信自己;她不只是一個好老闆,更是一位良師。和她相處,完全不會因為地位權力的分別而感到不自在,就跟朋友沒兩樣。
接下來的路未必易走,我會努力,用心做事。Do what you love, love what you do。
阿,有一個好消息:年底將會跟隨 E 到馬來西亞公幹一個月。二月份也會回港--不是思鄉喎,是公幹,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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