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告訴老闆我要搬到母雷公咁遠的 fenner 後,他便說可以送我他的舊單車。上星期終於去了試車,然後把車子騎回去了。嘩頂快到丫,只消一秒便從學校回到宿舍。可是車子很高很高,又是男裝車,上下車時好狼狽。幸好 JL 願意和我交換他矮一點的女裝車,騎得輕鬆多了。
前幾天天氣好,便決定騎到附近的公園裡看看書、在草地上睡睡懶教。那才是我第二次騎車,單車鏈突然斷掉,不是鬆脫、是真的斷開了。連單車達人 N 也說沒辦法,只好帶它去換上新鏈子,花了三十大元。好吧,修好以後又是一條好漢。雖然戴著頭盔是柒柒地,但全人類都一起柒就沒問題啦。騎車真的方便得我以後都不想走路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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